(四)坚持科学推进、系统防控。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谋划、部署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化水平。
(五)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廉政风险防控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分类管理、循序渐进、逐步深入。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优化权力配置,改善权力结构,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约监督,逐步建立覆盖全省教育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配套完善、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制度体系,使预防腐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工作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明显。
(二)阶段目标。2012年至2013年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全省教育系统实现风险排查、风险定级、评估预警和防控措施全覆盖。2014年至2015年为深化提高阶段,主要是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的相关制度,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四、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梳理职权“清单”
省属各高校、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要按照职责范围、岗位要求,对各自职责职权、每个岗位和每个人的职责权力进行梳理,全面清理和分项梳理对管理、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以及部门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职权,摸清职权底数。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对职权交叉的项目进行调整,理清权力边界。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于2012年8月31日前将主要职能、主要工作事项(参照附件2)和《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登记表》(附件3)报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在厅内公示。
省属各高校和厅直属高校于2012年10月15日前完成本校及校内机关各部门和各院系职权清理工作,厅直属高校同时将校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登记表》(附件3)报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