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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奉贤区东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项目的用海公告

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奉贤区东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项目的用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奉贤区东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项目用海,业经批准并予以登记,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权人

项目用海性质

用海类型

用海面积(公顷)

海域证编号

用海终止

时间

奉贤区东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上海市奉贤区排水运行管理中心

经营性

污水达标排放用海

2.7145

国海证2012B31012000043

至203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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