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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向张丽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向张丽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
(黑教师〔2012〕124号)


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省直有关企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张丽莉同志先进事迹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向张丽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理解学习张丽莉同志先进事迹的时代意义。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决定》的精神实质,理解学习张丽莉同志先进事迹的时代意义。张丽莉同志生死关头大义大勇,是当之无愧的时代英雄;忠诚教育、热爱学生,是名副其实的教师楷模;激情进取、奉献担当,是可敬可佩的青年榜样;助人为乐、多行善举,是社会推崇的道德典范。张丽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高尚的道德情操,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展现了人民教师热爱学生的大爱情怀,塑造了当代青年和人民教师勇于担当的光辉形象,赋予了时代前行的坚定信心。向张丽莉同志学习,就要学习她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学习她勤奋向上、追求卓越的崇高职业理想和进取精神,学习她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大爱情怀,学习她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崇高职业精神。
  二、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活动。目前,哈尔滨师范大学、大庆师范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相继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学习活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省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向优秀人民教师张丽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斗志,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事业中去。恪尽职守,甘为人梯,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勤奋进取,加强学习,争创一流,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要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开展学习活动,注意发现身边的典型,以身边的典型教育大家。
  三、认真规划、科学组织学习活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向张丽莉同志学习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张丽莉同志纯洁高尚的品质,使其成为龙江新时期创业、创新、创优的巨大精神动力,教育、感染和鼓励我们把各项工作做好。教育厅将组织张丽莉先进事迹报告团,到各地、各学校巡讲。各地、各学校要通过组织学习会、讨论会、座谈会、报告团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有深度、有实效的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要把学习张丽莉同志的先进事迹转化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建设和谐龙江、和谐教育、和谐校园的强大动力,引导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通过学习张丽莉同志先进事迹,鼓励引导青年和学生将民族振兴与个人奋斗紧密联系在一起,立志为国奉献、为民服务。通过学习张丽莉同志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和青年教师,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以崭新的工作风貌和一流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各(市)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及时将学习宣传张丽莉同志先进事迹的情况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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