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已上报省国培办批准的培训课程安排表,落实培训团队、培训课时和实践基地。培训机构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调配最好的资源为教师培训服务,为参训教师提供良好的学习和食宿条件,为学员营造良好的培训氛围。
3.实施置换研修项目是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的关键所在。各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集中连片、交通便利、条件中等偏上、有一定规模”的原则确定顶岗实习的学校,安排实习生工作时,要坚持以学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教学为主,适当兼教其它学科。实习生工作量要适中,以保证实习生有学习、思考的时间,确保实习质量。要加强顶岗实习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不安排顶岗实习学生参加需要他们独立承担安全责任的教育活动。顶岗实习生原则上一律由学校安排在校内吃住,住宿场所安全,用水、如厕方便,餐饮卫生安全实惠,伙食价格与学校在职教师同价。要关心顶岗实习生的思想状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实习生的思想状况,及时与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沟通,做到定时定人,帮助实习生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问题,使实习生安心、家长放心。
相关高校组织的顶岗实习学生原则上于开学后一周内到实习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报到,并同所顶替岗位教师进行为期一周的教学具体环节的交接工作,参加研修的教师在交接工作后,前往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院校报到。同时一定要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职业理想教育和实习指导与管理,并定期由院校领导带队进行跟踪检查指导。
4.各培训机构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合理使用和管理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挪用、挤占和平调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为确保项目各项资金使用效益,省国培办将委托省审计部门对各培训机构的“国培计划”项目实施三年来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六)加强宣传,打造品牌,提升国培计划的社会影响力。
1.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要做好培训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编写培训简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对培训活动、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创新性举措、学员参训反馈和项目实施成效等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国培计划”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2.各培训机构要做好国培计划的简报编印工作,及时向社会宣传国培计划进展、培训效果等情况。西北师范大学要分别做好“国培计划(2012)”-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的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简报工作;兰州城市学院要分别做好“国培计划(2012)”-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的短期集中培训项目简报工作;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做好“国培计划(2012)”-中西部项目的农村教师远程网络培训项目简报工作;甘肃民族师院做好国培计划“国培计划(2012)”-幼师国培项目的转岗教师培训项目简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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