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护士的绩效考核以护理服务质量、数量、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重点,注重临床表现和工作业绩,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学习进修、奖励评优等挂钩,向工作量大、技术性难度高的临床护理岗位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4)加强护理人员培训。医院制定并逐步完善护理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并实施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根据临床需要开展新护士、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和管理人员培训等,注重护士实践能力、人文精神和综合素质培养,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探索实施岗位管理。结合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实施护士的岗位设置管理,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制定岗位目录、职责和任职条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逐步将护士按身份管理转变为按岗位管理。
3.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1)切实落实护士编制。医院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标准,落实护士编制,不得随意减少编制内护士职数,不得随意增加编外聘用合同制护士。医院的服务规模、床位数量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合理调整护士配置数量并保证编制的落实。
(2)保证护士福利待遇。医院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职称晋升的规定,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的工资待遇水平。医院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与编制内护士享有同等待遇,做到同工同酬、公平公正。
(3)落实支持保障措施。继续完善配备基本设施、设备,健全支持保障系统,医疗护理用品、药品、被服等统一配送,餐饮满足患者合理饮食需求,后勤维修服务定期维护保养,保证临床正常运转,设专门机构、人员提供陪检检查服务,形成全院各部门服务于临床的格局,提高护理工作效率。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卫生局和各医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推广优质护理的组织领导,把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推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两年来的工作实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主要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工作任务。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级卫生行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利于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政策措施,争取媒体参与支持,采取多种方式推广交流,为优质护理服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医院要加强各部门之间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卫生部工作要求,在改革临床护理模式、加强科学管理、培养和改善护理服务方面,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逐步建立调动护士积极性、提高护理质量的长效机制,促进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