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提供职工人事调动文件复印件(鉴定原件)。
负责提供死亡职工的死亡时间等档案资料。
负责提供军人复原转业地方工资起始月份材料。
负责审核无房职工申请表中参加工作时间、岗位级别、离退休时间、各阶段任职单位、岗位职级、任职日期、任职时间;负责审核面积未达标职工申请表中参加工作年月、岗位级别、离退休年月。
2、财务审计处
负责提供已领取住房补贴职工明细表及领取住房补贴金额情况。
负责核算无房职工申请表中职工已领取住房补贴金额、抵扣单位已发放的住房补贴后的应发住房补贴金额。
3、后勤装备处
负责全委住房补贴调整工作的组织实施。
督促指导无房职工填写《市直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面积未达标职工填写《市直单位面积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负责出具《南昌市市直单位职工申请住房补贴调查函》,并收集反馈意见。
负责对职工享受房改房情况、房改房面积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对职工承租公租房情况进行调查审核。
负责收集死亡职工死亡证明材料(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复印件(鉴定原件)、死亡职工法定继承人授权委托书。
负责收集职工夫妻双方身份证、已婚职工结婚证、离异职工离婚证、未婚职工未婚证明等复印件(鉴定原件)。
负责收集职工房改房产权证复印件(鉴定原件)
负责录入生成《市直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公示明细表》、《市直单位面积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公示明细表》进行公示。
负责形成《市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报批表》上报房管部门审批。
负责审核无房职工申请表中职工身份证号码,住房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负责审核面积未达标职工申请表中职工身份证号码,购买公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情况、申请未达标面积住房补贴标准及金额,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4、纪检监察室
负责对职工提供的《个人申请表》、《调查函》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负责对无房及房屋面积不达标职工实际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负责受理、查实职工的投诉举报,并予以反馈处理。
举报电话:83986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