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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12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山洪灾害防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制定预警、防御预案,把防御山洪灾害的责任制落实到乡镇、村、组。一旦发生山洪灾害,要全力做好预警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五)平原除涝
  平原地区要全面疏通排水沟河,检修闸门、启闭机及排水设施,保证启闭灵活。汛期要切实做到标准降雨内不成灾,超标准降雨及时排。排水出路有困难的,要设法进行提排,努力使涝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六)铁路、交通、教育、旅游与工矿企业防汛
  铁路、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桥涵、路基、场站及山坡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对影响度汛安全的隐患要抓紧进行处理,并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保证设计标准内降雨交通线路正常运行。对遇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抢修措施,全力保证运输畅通。交通运输部门在遇大汛时,还要及时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组织所需运输车辆。教育、旅游部门要建立和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汛前要对防汛安全设施和措施认真检查,责任明确到人。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学校危房改造,落实汛期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在校学生防汛意识的教育和宣传,暴雨洪水发生后及时组织学生安全转移。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以及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路线,确保游客安全。
  工矿企业的防洪保安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要制定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人,汛前对安全度汛设施要抓紧整修,确保防汛标准内安全生产。工矿企业的防洪安全检查和度汛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和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七)抗旱工作
  要严格执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省政府令第134号),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要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协调生产和生态用水。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抗旱设施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广节水先进技术,积极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提高抗旱水源利用效率。
  四、防汛抗旱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抓紧调整各级防汛抗旱机构,尽快开展工作
  新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市、黄河、市区三个办公室。针对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变化较大的实际情况,各县(市)、区要尽快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并设立防汛抗旱专门机构。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门的防汛机构,并配备专职防汛人员。各级防汛抗旱机构要抓紧进行调整、充实,并负责做好辖区内、系统内的防汛抗旱工作,保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正常运转。新任领导要及早上岗到位,进入角色,主动到防汛抗旱部门和防洪抗旱工程现场了解情况,尽快熟悉防汛抗旱工作,切实担当起防汛抗旱工作重任,正确进行防汛抗旱决策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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