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请新认定和重新认定企业务必于2012年9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统一用A4纸规格,按材料顺序胶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至邮箱:xafgwhzc@163.com,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处进行初审后,由市发改委统一上报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附件可在市发改委网站下载)
三、对认定证书到期未重新申报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表
2.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掺渣量承诺表
3.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年报表
4.西安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汇总表
5.西安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汇总表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8月8日
附件1:
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表
2011年
单位:万元 万吨/年
企 业
全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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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 业
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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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区市(区)发展改革委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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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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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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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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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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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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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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