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关于做好交易所清理整顿有关工作的通知
(榕商文[2012]169号)
海西商品交易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2012]161号专题会议纪要中关于海西商品交易所归口我局管理的精神,现将《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2]86号)转发给你,请对照通知精神,认真开展清理整顿、自查自纠工作,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及风险处置预案,建立与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知识和经验相适应的投资者管理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
为促进海西商品交易所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归口管理的精神,请做好以下资料向我局的报送工作:
1、交易所基本概况说明,含交易所设立背景、股权结构、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经营范围、运营方式、现有业务规模、债权债务、会员情况、有否开展期货交易活动及计算机信息系统情况等。(7月31日前报送)
2、交易所设立批准文件、公司章程、业务规章、各类交易及会员管理办法;银行账户、工商、税务执照复印件。(7月31日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