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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举办迎接“党的十八大”诗歌征文活动的通知

中共福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举办迎接“党的十八大”诗歌征文活动的通知
(榕广党委〔2012〕8号)


局机关各党支部、电影公司党总支:

  现将《中共福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举办迎接“党的十八大”诗歌征文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福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委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中共福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举办迎接“党的十八大”诗歌征文活动的方案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歌颂党的丰功伟绩,激励局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不断推进我市广播影视新的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局机关举办诗歌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征文比赛活动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由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承办,并组织人员进行评选。

  二、比赛有关事项

  1、征文内容:紧扣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通过诗歌的方歌颂我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的丰功伟绩;尤其是中国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昂首阔步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层次清楚,语言生动,朗朗上口。

  2、征文的体裁为诗歌。

  3、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字数在200字以内。

  4、征文的截稿时间为8月30日,参赛者须将作品电子版和纸质版8份交至机关党委。

  三、奖项设置

  比赛将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5件,对于获奖者,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具体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深入发动,广泛参与,后面为各支部要求上交篇数,多者不限。第一支部3件作品,第二支部3件作品,第三支部3件作品,董凤山支部2件作品,老干部支部5件作品,电影公司党总支3件作品。

  2、参赛的诗文,必须为原创,要突出政治性,讲究艺术性,不得抄袭,违者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要结合工作实际,既可结合个人成长,也可结合党史,形式不拘一格,努力营造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文化氛围,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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