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整治工作,是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加快培育中介市场,提高中介服务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要高度重视,组织员工学习房地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讲究工作实效,注重服务质量,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经营活动结合起来,要做到自查自纠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2、认真开展检查。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要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对下设分支机构经营行为进行自查,填报《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情况表》,并书写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7月20日前报送到我局市场管理处,我局将在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各中介机构进行检查。
3、确保整改效果。各机构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管理,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对检查中发现仍在的违规行为,我局将责令其整改,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及时纠正、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顶风违纪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从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入手,努力寻求“治本”的途径和办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附件: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情况表
机构名称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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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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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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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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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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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支机构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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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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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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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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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价师、经纪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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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自 查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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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机构中兼职、领取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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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机构与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没有彻底分开、脱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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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文件规定标准收费,变相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分解收费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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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以迎合当事人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恶性竞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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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办理委托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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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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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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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广告,提供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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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商业道德、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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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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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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