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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报告

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报告
(榕市容综〔2012〕182号)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48号)的精神,我局立即对照相关要求,对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再次部署落实。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我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及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健全、职能分工明确、制度机制完善,取得明显成效。

  二、完善制度,做好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

  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做好考核评估、社会评议、发布协调、监督救济、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工作,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报送”、“年度报告按时发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等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按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目前,我局对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严格把关,及时准确地在局网站上传公开信息,同时每月按规定准时向市档案局报送信息公开材料。

  三、健全机构,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我局因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专门设立了宣传信息办,局办公室专门配备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报送、微博管理、媒体报道均由专人负责,所有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均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同时,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积极参加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仅让专职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熟悉业务,而且让所有机关工作人员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依法自觉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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