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发挥预警信息作用。
各地区要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作为启动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应急预案的重要依据。公安、水利、民政、房产、建委、城建、交通、规划国土、农业、林业、电力、教育、安全监管、机场等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动机制,卫生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动机制,及时研判预警信息对本行业和领域的影响,科学安排防灾减灾工作。各地区要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强乡镇气象协理员和村级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中的作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除落实本单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专人负责制以外,还要督促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工作,并报气象部门备案。气象部门要及时更新预警信息接收人员数据库,确保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发送到接收人员。
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区要将气象灾害防御的各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强各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机构建设,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提供基本保证。应急管理部门每年要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及部门联动工作进行通报。气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气象防灾减灾效益的年度评估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地区要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等项目建设。财政部门要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构、气象信息员队伍及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经常性专项业务项目建设和维持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地区要建立财政支持的灾害风险保险体系,探索发挥金融、保险在支持气象灾害预警预防中的作用。
(三)加强科技支撑。
科技主管部门每年要积极支持气象灾害发生机理、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技术、气象灾害信息快速发布等气象灾害防御重大科研项目,不断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提前发布预警信息的水平。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升级改造手机短信平台,实现手机预警短信分县、分乡镇、分社区的全网免费发布。广播电视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研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和形象化发布技术,为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效率和效果提供科技支撑。
(四)加强科普宣传。
各地区要把气象科普工作纳入当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广泛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和防范避险知识。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开设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相关课程。气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编写通俗易懂的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手册,并承担对相关部门领导干部、防灾减灾责任人和基层信息员的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