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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在局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在局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激励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经研究,决定“七一”前夕,对局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重视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工作机制完善,运行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3、模范践行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创先争优活动特色鲜明,部署周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

  4、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优良,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优秀共产党员“五个带头”的基本要求。

  2、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在完成工作任务和服务人民群众中做出显著成绩,其事迹在全省、省直机关或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4、对党忠诚老实,胸怀大局,作风正派,克己奉公,密切联系群众。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工作对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密组织考核评选。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民主公开,好中选优。评选活动要和“三问三解”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结合起来,保证评出的对象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公认性。每个党支部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支部、1名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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