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信息中心、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矿山处、煤监三室、应急处、事故处、预防中心、相关区县、时代凌宇、东方正通
完成时限:2012年7月30日
(三)项目收尾阶段(2012年8月-9月)
完成全部示范企业接入工作,建设完成市区两级预警调度平台,实现安全监管系统物联网项目软硬件集成,研究制定监测预警分级处置管理办法。
1.各建设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区县和企业,完成剩余1家危险化品仓库、14生产企业、5家经营企业和11家工业企业接入工作;对已接入的企业数据进行完善;完善物联传输网络。
责任部门: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矿山处、煤监三室、应急处、事故处、信息中心、相关区县、时代凌宇、东方正通
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
2.组织建设完善市区两级预警调度平台功能;将物联网应用系统与现有业务系统、应急指挥大厅进行对接、集成,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配合完成与全市物联网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工作;将现有与物联网建设相关的科技成果和手段应用到项目建设中。
责任部门:应急处、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矿山处、煤监三室、科技处、信息中心、预防中心、相关区县、时代凌宇、东方正通
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
3.组织研究制定市区两级预警调度平台使用管理思路。
责任部门:应急处、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矿山处、煤监三室、预防中心
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
(四)项目试运行和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2月)
组织开展系统试运行,做好系统完善工作,建立法规标准、安全保障、第三方运营服务和运行维护4套保障体系,形成物联网应用示范建设、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做好物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和后续完善、推广工作。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1.组织开展系统试运行,进一步对示范企业接入、传输网络和市区两级预警调度平台进行完善。
责任部门: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矿山处、煤监三室、应急处、信息中心、相关区县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30日
2.完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业企业等5类行业领域物联网建设标准、监测预警分级处置管理办法,以及市区两级预警调度平台工作制度,研究建立第三方运营服务体系。
责任部门: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矿山处、煤监三室、应急处、信息中心、预防中心、时代凌宇、东方正通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30日
3.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安全保障和运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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