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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6.综合调度组
  负责统筹管理本项目具体实施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包括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和配套管理流程制订工作;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上报、技术评审等工作,编制安全生产领域物联网技术规范;负责物联网应用系统与现有业务系统、应急指挥大厅、全市物联网共享交换平台等的对接、集成工作;负责将现有与物联网建设相关的科技成果和手段应用到项目建设中。
  牵头部门: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应急处、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矿山处、煤监三室、办公室、监察处、科技处、时代凌宇、东方正通
  7.监督组
  负责制定物联网项目效能监察工作方案,监督项目资金使用,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跟踪,全面做好项目效能监察工作。
  牵头部门:驻局监察处
  配合部门:办公室、应急处、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矿山处、煤监三室、信息中心、国研监理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进度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和局领导指示精神,计划于2012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全部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一)建设准备阶段(2012年2月-5月)
  制定各行业领域物联网实施方案,研究确定通过物联网技术监控什么内容、接入什么信号、如何使用和谁来监控等问题,为项目建设实施做好准备。
  1.制定4类行业领域项目建设标准。确定示范企业名单,提出本行业领域物联数据接入范围、内容,明确应用需求、使用管理模式和政府补助设备类型、数量等,报主管领导审批。
  责任部门: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矿山处、煤监三室、时代凌宇、东方正通
  完成时限:2012年5月20日
  2.提出监测预警分级处置标准,明确市区两级预警调度平台建设需求。根据应急工作需要,结合各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提出市区两级预警调度平台建设需求,研究制定建设方案,提出监测预警分级处置标准,报主管领导审批。
  责任部门:应急处、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矿山处、煤监三室、预防中心、时代凌宇、东方正通
  完成时限:2012年5月20日
  3.汇总各部门建设方案,形成《全市安全监管系统物联网应用建设总体实施方案》,报我局物联网应用领导小组审议。
  责任部门:信息中心、应急处、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矿山处、煤监三室、时代凌宇、东方正通
  完成时限:2012年5月30日
  (二)项目主体实施阶段(2012年6月-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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