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建设目标:一是协调、督促示范企业按照风险源监控要求,健全完善现有监控报警系统,提升监控水平和效率,使企业形成对风险源闭环管理。二是建设市区两级预警调度平台,接入煤矿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企业和工业企业示范企业物联数据,实现各类监测预警数据综合调度、报警处置、态势分析、统计汇总和辅助决策等功能;三是制定生产经营单位物联网建设标准,形成5类高危行业领域物联网建设及监控标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结合,全面提升企业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创新重大危险源监管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报警、分级分类处置的管理机制,研究探索第三方监控预警的运行模式,增强事故预防和救援能力。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上下联动。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开展物联网建设,统筹规划设计安全监管领域物联网应用建设方案,制定应用示范项目实施计划,分步实施。以政府和企业应用为主导,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全市统筹、市区协同、分工推进、试点引路的工作机制,形成全市安全监管系统物联网建设的合力。
  (二)监管创新,资源共享。以智能化为发展方向,推进新技术应用与安全监管模式的融合创新,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基础,形成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闭环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预警预测和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各类资源的整合、挖掘和利用,利用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共享管理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资源共享,全面支撑安全监管业务工作。
  (三)强化管理,保障安全。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实施步骤与进度,从管理机制、建设标准、项目实施和推广应用等方面入手,明确管理责任,完善重大危险源物联网监管系统运行机制,确保物联网建设安全可控。着眼于新的信息安全形势和挑战,提高新技术和新应用环境下的信息安全能力,建立可信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物联网应用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全市安全监管系统物联网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监管物联网建设总体思路,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按照建设方案开展物联网应用建设。
  组 长:张家明
  副组长:陈 清、贾太保、唐明明
  成 员:应急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矿山处、煤监三室、科技处、事故处、驻局监察处、办公室、法制处、信息中心、预防中心和房山区、密云县、大兴区、顺义区、朝阳区、通州区安全监管局。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明明同志任主任,信息中心负责牵头落实办公室工作,各成员单位指派专人参与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推进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确定的重大事项以及整体工作进度的落实情况,指导区县和企业有计划、有步骤推进物联网应用建设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