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施工过程中,各示范企业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做好施工现场隔离、劳动保护、消防等工作,严禁违章操作,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加强设备管理,做好运行维护工作
(一)做好设备托管工作。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和系统运行期间,各示范企业要配合做好设备签收、保管、清查工作。需要维修或变更设备所在地,应及时通知市安全监管局。为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市安全监管局将与各示范企业签订资产委托保管协议。
(二)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落实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物联网数据采集、传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同时,市安全监管局将与各示范企业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三)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各示范企业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维护和使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维护巡检。不对设备进行无关操作,严禁断网断电,保障系统、设备稳定运行。若因人为因素造成系统中断或设备损坏,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工作进度
各示范企业要与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本次物联网应用建设经验,增强各企业间的学习交流。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落实工作方案要求,与企业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活动相结合,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京安监发[2012]31号)
按照《北京市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物联网应用建设总体方案》和市发展改革委项目批复要求,为按时、保质完成全市安全监管领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全市物联网应用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实现4个提升。一是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物联网应用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二是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机制为出发点,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三是通过示范工程引导和技术研发的互动式发展,提升安全生产领域的物联网产业发展;四是通过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