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月”环境布置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月”环境布置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做好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就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环境布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广泛深入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通过在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利用电子显示屏播出宣传片和滚动字幕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区县环境布置要求

  在政府办公驻地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主要出入口和广场、公园、公交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在辖区内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以及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在电视台、户外公益宣传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片及安全生产提示;在重点企业主要活动区域、厂房车间内张贴悬挂横幅标语;利用橱窗、黑板报等载体宣传安全理念以及安全知识。

  (二)市有关部门环境布置要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指导在建工地,特别是地铁施工以及重大项目建筑工地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公告栏内要张贴悬挂宣传画报。

  市交通委负责督促指导在地铁出入口、公交场站以及长途汽车站等交通枢纽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在地铁和公交车车厢内移动电视滚动播放应急自救常识宣传片;在地铁橱窗和站台张贴宣传画报。

  市商务委负责督促指导商场、超市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户外电子显示屏循环滚动播出宣传片及字幕。

  市旅游委负责督促指导星级宾馆饭店结合实际在醒目区域张贴悬挂安全生产的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等。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督促指导公园在出入口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在全市主干道路的户外交通诱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口号。

  市教委负责督促指导高校、中小学校要在门口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口号。

  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等其它行业管理部门根据职责,结合实际做好网吧、歌厅、电影院、剧场、体育运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区域的环境布置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