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省级地震社会服务工程数据资料收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2]8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贵州地震社会服务工程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中震函〔2011〕211号)要求,贵州省将建设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贵州震害防御服务系统和贵州应急救援服务系统,2012年10月前,建成省级地震社会服务工程数据平台。目前,省地震局正牵头负责数据库平台建设。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省级地震社会服务工程数据资料收集报送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2〕41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安排,贵阳市由市科技局负责牵头汇总上报我市有关信息数据。现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绿化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及市测绘院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省政府要求,将本地区、本部门有关信息数据及时、准确、无偿的提供给市科技局汇总上报省地震局。数据资料格式、收集办法及报送方式由市科技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