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非法民办学校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2]10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非法举办民办学校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原则
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加强引导、依法管理”、 “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扶持与规范、疏堵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鼓励和敦促无证的办学机构通过整改,取得合法办学资格;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的依法取缔,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教育的办学秩序,提高民办教育质量。
二、清理范围
清理范围是全市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而擅自举办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三、清理内容
(一)对各区(市、县)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进行摸底调查。
(二)依法取缔无《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三)按照“一校一证一址”的要求,依法清理整顿已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学校擅自设定的分支机构;纠正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的违规行为。
四、清理时间
从2012年7月10日至8月20日。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清理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贵阳市清理整顿非法办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毛有碧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妇联、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办公室主任由赵福菓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