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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30号)精神,2012年6月18日至24日为全国第四个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为确保本市应急演练活动取得实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认真组织部署

  各区县局要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制定演练周活动方案,组织属地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和宣传活动。演练要结合属地实际,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应急演练:一是组织属地内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工业企业开展以现场处置方案为主的实战演练,有力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针对属地内重大危险源,组织街道、乡镇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开展专门的应急演练,提升防范重特大事故的能力;三是组织区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请各区县局于6月8日17:00前将演练周活动方案报至市安全监管局,重点明确区县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的区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计划。

  二、加强指导,确保演练实效

  活动周期间,各区县局要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要注重指导企业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物资配备,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能力。对于效果显著、实际指导性强的演练要组织属地内生产经营单位现场观摩,推广其典型经验。

  三、认真总结,完善提高

  各区县局要对演练周活动整体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统计参加演练企业数量、人员数量和演练形式等数据,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特别是对区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要详细说明演练具体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保存演练图像视频资料。请各单位填写应急演练活动统计表(附表),与演练活动总结一并于7月10日17:00前报至市安全监管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附表:
  应急演练情况统计表

  区县名称: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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