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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京交安全发〔2012〕134号)


运输管理局、各城区运输管理处,各郊区县交通局、各区县安监局、各公安分局,各交通支(大)队,各相关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管理,不断提高道路客运安全工作水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制定了《北京市“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管理,不断提高道路客运安全工作水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市道路客运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安全发展作为加强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贯穿于交通运输服务的全过程,以有效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升客运驾驶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客车被动安全性,完善并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和规范,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细化和完善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为主要手段,努力解决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

  二、组织机构

  本市“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由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联合部署。本市范围内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

  为加强“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三部门联合成立北京市“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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