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压缩专项转移支付。以政府支出责任划分为依据,合理确定项目资金来源,建立严格的项目准入机制,减少专项转移支付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压缩不必要的专项转移支付。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按程序报批后,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推进以部门预算改革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基本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预算管理改革新的形势和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

  (一)年度部门预算必须经市政府审批后执行

  年度预算执行中的新增项目,在部门原定的项目经费中调剂解决,财政原则上不安排新增支出。

  (二)必须加大对民生项目的投入

  要切实关注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做好资金保障,助推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新增财力重点投向民生急需领域,使群众在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三)必须依托项目来安排专项资金

  要紧紧围绕贵阳市的“十件实事”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点项目予以优先保障,切实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

  (四)必须注重项目资金的投资效益性

  对产业发展资金特别是对工业园区以及企业的补助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原则上对千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要依据其投资效益和税收贡献情况进行优先财政扶持。

  (五)必须整合资金,突出投入重点

  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对有重复、交叉的项目资金要进行整合,明确投向,避免重复投资。对财政监管资金进行整合,发挥财政资金的倍增效应,突出投入重点,增强项目建设融资和偿债能力。

  (六)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逐步提高预算透明度

  进一步完善“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程序,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指导部门按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开年度部门预算。探索、研究部门预算报市人大审查工作制度,按市人大要求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七)逐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考核

  2012年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考核,以后年度逐步扩大,并探索预算资金分配与部门工作绩效直接挂钩,通过绩效评价实现对资金的到位情况、使用情况、项目效益情况的跟踪检查,把部门预算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投入的依据。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