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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端午”小长假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端午”小长假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业:
  2012年“端午”小长假即将到来, 按照国家旅游局、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为确保假日期间全市旅游行业的安全与稳定,维护首都良好的旅游环境,营造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积极沟通协调。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业要针对今年“端午”小长假的特点,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认真部署各项安全工作。假日期间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投入、管理、培训等工作要求;要落实假日期间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深入一线加强督导,及时解决各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在属地区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联手,快速反应,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形成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旅游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有序。

  二、加强检查监管,突出预防,深化隐患排查。“端午”小长假前,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和社会旅馆要结合“安全生产月”联组互查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范,完善各项旅游活动的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拥堵踩踏、防火防爆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业要对本辖区、本单位各项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一次严格检查,深入排查治理旅游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企业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监督整改,及时将检查结果和隐患情况上报市旅游委。各星级饭店、社会旅馆要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电器设备、高压容器、锅炉电梯、消防疏散门和通道、应急照明灯等重点部位,以及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各A级旅游景区重点检查游乐设施、牵引索道、缆车滑道、安全标识、疏散通道、救生设备、应急预案等。山区景区要认真检查森林防火、防汛抗洪工作,防止发生涉及旅游企业和游客的火灾事故;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游客的交通安全,使用合法的有旅游运营资质的车辆和专业司机,防止发生旅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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