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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北京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环境布置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北京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环境布置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2年北京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就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环境布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广泛深入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全行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通过在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利用宣传栏、展板、电子显示屏播出宣传片和滚动字幕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从业安全意识,营造首都旅游行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区县旅游委(局)环境布置要求。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三星级以下宾馆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门市部结合实际在醒目区域张贴悬挂安全生产的横幅标语、海报和挂图。
  (二)四五星级饭店环境布置要求。要在正门、大堂、食堂、员工工作区、职工住宅区等区域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特别是在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要张贴安全生产提示以及事故案例警示挂图等。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要,加强领导。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环境布置工作,是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和游客安全意识,弘扬安全文化,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环境布置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地区、本企业的环境布置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和部署好环境布置工作。
  (二)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区县、各旅游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方案。抓紧制作安全生产标语口号、横幅、画报、公益宣传短片等宣传品,并做好张贴悬挂播出等工作。标语口号要通俗易懂,突出警示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环境布置工作与2012年6月13日之前完成。
  (三)加强督察,纳入考评。各区县、各旅游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环境布置工作的督查,确保下属各单位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旅游委结合联组互查对环境布置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评比表彰。
  (四)市旅游委“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1001室)将下发部分宣传资料,请各区县、各旅游企业提前来领(数量有限,发完为止)。“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片市旅游委不统一购买,请各区县、旅游企业自行订购,订购电话:010-85801765、010-85802133;订购地址:北京市建国路98号盛世嘉园D座14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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