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旅游局2012年泉城泉水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

  6.修学休闲系列。积极把握修学旅游发展趋势,做大做强修学旅游产业。依托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农事活动,推出一批农时、农事、农业劳动知识修学产品;依托丰富的山河湖泉等自然景观,推出一批地理、地质知识修学产品;依托多样性的文化资源,推出一批历史文化、书法、红色文化修学产品;依托众多历史文化名人、现代英模人物等,推出一批以爱岗敬业、尊老爱幼、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为主题的社会道德修学产品。(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三)组织系列评选活动。此次休闲汇活动,省里将组织开展系列评选活动,主要是:面向市、县(市)区,设立最佳休闲汇活动组织奖,开展最佳主题周评选活动;面向社会,开展最佳活动创意方案征集活动和休闲家庭、休闲社区(乡镇)评选活动,开展“我休闲、我快乐”休闲摄影、休闲拍客、休闲播客、休闲微电影、休闲微博、休闲博客、休闲征文活动;面向各承办部门,开展最佳休闲专题评选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争取优异成绩,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此次休闲汇活动由市政府和省旅游局联合主办,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共同承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休闲汇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抓紧抓好。市国民休闲汇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泉城泉水休闲汇活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创新活动宣传方式,努力引导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活动,充分调动市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活动开展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泉城泉水休闲汇”活动联合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重点搞好环境布置,在城市主要街区、重点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和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城市主要出入口悬挂休闲汇形象标识,张贴宣传标语。各级各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把节日庆祝活动、商业促销活动、企业文化活动、节庆民俗活动与泉城泉水休闲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浓郁热烈的活动氛围。
  (三)强化安全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加强防汛、防火工作,特别要对高危险性活动项目等重点环节和部位加强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加强服务质量建设,在全市各休闲服务场所和单位推行《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提高标准化服务水平。公安、工商、物价、交通运输、城管、旅游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休闲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力度,规范市场服务行为,树立良好的泉城服务形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