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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通知

  四、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2012年7月至12月,每月举办3期,每期3天。

  2.培训地点: 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区一期2号楼(天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3.考核发证: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

  五、其他要求

  1.各相关区县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要把此次培训与目前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积极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上岗、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违法违规行为;凡不能持证上岗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

  2.此次培训采取单位集中报名方式,各相关单位可根据本企业工艺特点,对本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的从业人员选报相应的操作项目,于8月20日前到天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一楼8101室报名,并领取报名所需相应材料;对培训人员相对较多的企业可实施上门培训。

  3.培训具体时间、操作项目待现场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报名部电话:23193650;传真:23957275.

  电子邮箱:bmb8101@163com

  附件: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2012年8月10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

  指光气合成以及厂内光气储存、输送和使用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一氧化碳与氯气反应得到光气,光气合成双光气、三光气,采用光气作单体合成聚碳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制备,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制备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2.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指氯化钠和氯化钾电解、液氯储存和充装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氯化钠(食盐)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钠、氢气,氯化钾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钾、氢气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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