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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等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
(京卫科教字〔2012〕10号)


各区县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高等学校,各医疗卫生机构: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完成学校基础教育后,在经过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主要形式。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特别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的途径之一。
  自1988年本市率先在全国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04年成为卫生部的试点地区以来,在实践探索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初步建立了一套规章标准,基本覆盖了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取得了一定成效。由于缺乏完整的政策支撑,尚未做到全员培训。为进一步推进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卫生部等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以提高临床医师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努力创建与首都性质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联动、资源整合、统一管理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机制创新、政策协同、整体推进原则;
  坚持遵循规律、统筹规划、规范标准、质量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评价、稳步推进、不断完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符合首都市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和管理制度;培养出具有良好医德医风、扎实临床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合格医师,为提高医师整体队伍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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