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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2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一、项目目标
  (一)2012年完成1000万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和120万乳腺癌检查。
  (二)医疗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项目地区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
  (四)探索适合基层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二、项目范围
  (一)在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分省任务数见附表1。
  (二)项目选点原则:项目县(区\市)数量及选点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卫生部备案。
  1.2012年项目地区应覆盖2009-2011年开展宫颈癌或乳腺癌的所有县(市\区),原则上应包括2009年检查的人群。
  2.各省(区\市)新增项目点应综合考虑以下原则:
  (1)政府重视,部门间有良好的合作与配合;
  (2)有工作基础,现有技术条件能满足开展“两癌”检查工作的需要;
  (3)相关技术单位有开展“两癌”检查的积极性,并能按照项目方案要求执行;
  (4)“两癌”高发、贫困、边远、民族地区优先。
  三、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或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查(以下简称VIA/VILI)。
  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或巴氏分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绝经后妇女应采用此法。
  VIA/VILI:仅限于资源匮乏、没有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条件(包括设备、读片人员等)的地区使用。
  采用其他检查方法的,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并报卫生部备案。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或VIA/VILI结果可疑者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临床检查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
  2.乳腺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彩色B超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
  (三)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为保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质量,应对项目地区(包括省、市、县、乡级)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2.管理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和要求、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上报等。
  3.技术培训内容:
  3.1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
  3.2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VIA/VILI、阴道镜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和检查报告填写、“宫颈癌检查登记表”填写要求等。
  3.3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病理及诊断标准等)。
  3.4乳腺彩色B超和钼靶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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