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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技厅关于补充推荐2012~2015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的通知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补充推荐2012~2015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的通知
(粤科函财字〔2012〕104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鉴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业务繁重,并为了实现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的动态管理,我厅拟在全省范围内增补一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2~2015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审计工作。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由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已经推荐过的会计师事务所不用再推荐),省科技厅最终差额确认。具体申请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

  ㈠ 依法登记注册,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注册会计师人数5人以上,取得国家有关财务审计资质等级的会计师事务所。
  ㈡ 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五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㈢ 熟悉国家财经法规、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㈣ 机构负责人或主要业务人员具有政府科技经费审计经历的事务所将优先考虑。

  二、推荐名额

  各凡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可推荐。

  三、遴选程序

  ㈠ 组织推荐。
  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含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审查和推荐报送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提交至省科技厅。
  ㈡ 评审遴选。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市提交的会计师事务所资料进行评审,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㈢ 对外公示。
  在省科技厅网站上对外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入选会计师事务所,正式确定为2012~2015年度广东省科技经费监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科技经费审计中介机构的推荐工作,并于2012年8月17日17:00之前将推荐材料(纸质并电子版)送至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过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510033
  网站地址:http://www.gdst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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