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建设崇明县前卫柑桔出口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建设崇明县前卫柑桔出口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12]248号)


崇明县农委、财政局:

  你县《关于扶持崇明县前卫柑桔出口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崇农农[2012]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建设崇明县前卫柑桔出口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崇明县前卫柑桔出口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上海前卫柑桔公司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前卫柑桔公司。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等基础设施;地下药水管道系统、大棚等生产设施及农业项目费用(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水果保鲜库、水泥道路等基础设施97.88万元,地下药水管道系统、大棚等生产设施270.12万元,农业项目费用32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88万元,县财政资金3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80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附件:崇明县前卫柑桔出口生产基地建设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崇明县前卫柑桔出口生产基地建设明细表

建设内容

工程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预算金额(万元)

规格标准

一、基础设施

 

 

 

97.88

 

1、水泥道路

3500

米

120

42

长1000米,宽3.5米,砼厚180毫米

2、水果保鲜房

540

平方米

1034.75

55.88

参照上海肯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二、生产设施

 

 

 

270.12

 

1、地下药水管道

1556

亩

259.96

41.59

 

2、钢管塑料大棚(8型)

25000

平方米

60

150.0

适合果树生长的大棚

3、钢管塑料大棚(6型)

10000

平方米

40

40.0

适合果树生长的大棚

4、2.5吨电动叉车

1

台

150000

15.0

诺力牌,型号FE4P25

5、塑料周转箱

4167

个

30

12.5

540mm*365mm*310mm

6、Global GAP认证

 

 

 

7.0

参照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7、有机柑桔认证

 

 

 

4.03

参照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三、农业项目费用

 

 

 

32.00

设计、监理、管理、审计、审价和不可预见费

合计

400.0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