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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镇、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城管大队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六)整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按照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近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要求,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及乳制品、肉类食品、水产品、米面食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组织监管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实施严厉打击。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审批,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日常监管,落实食品添加剂专人管理制度。
  (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负责)
  (七)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
  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市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保健食品及广告的监管,加大市场抽检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和广告发布,打击擅自添加药物、诱导消费、误导消费、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等行为。
  (区食药监分局、区工商分局负责)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落实政府责任,组织专项整治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因此,街镇、工业园区要将本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考核管理,统筹监管力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体系,完善“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教育、第一时间处置”工作机制。
  (二)明确部门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无缝监管;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清理整顿生产条件、自律意识差的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科学监管,完善检测手段,加大检测频次,提高对食品检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地区和安全隐患突出的环节,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企业责任,健全诚信体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强化质量自检能力建设,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都要建立检验室;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等科学方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能级;行业协会要在企业诚信建设中发挥作用,加强宣传培训,推动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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