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巩固扩大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成果。
对已经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镇的单位,要巩固创建成果;对没有创建的街镇,要创造条件,积极开展食品全示范街镇创建活动。将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活动与其它创建工作和食品安全整顿相结合,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健全监管信息网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每个街镇建立1条以上食品安全示范街,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公示制度,示范街食品经营和餐饮单位做到制度健全且执行有力。
区食安办牵头,创建街镇为责任单位,相关部门配合。
(三)加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
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三个第一”工作机制,健全监管信息网络,完善长效管理制度,防止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现象回潮;进一步开展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整治,严防整治过的经营户死灰复燃,城区、城镇主要街区、道路消灭无证照食品经营现象,加强对无证照餐饮的整治力度,积极开展农村、外来人口集聚地无证照食品经营的整治;疏堵结合整治流动食品摊点,各街镇要有计划地引进放心早点车,规范早点经营行为,加强对建筑工地及学校周边流动摊位的整治。
街镇为牵头单位,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城管大队分别为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无证照食品经营、无证餐饮和马路无证设摊查处责任单位,其它监管部门配合。
(四)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安全监管。
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档案农业和安全高效新农药,培育食用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和品牌产品;加强对禁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使用单位、尤其是“供博”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加强对源头农药残留、瘦肉精等的检测;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和畜禽产地检疫,对不合格畜禽做好无害化处理;加强洋桥道口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查,确保入沪动物及其产品的安全。
区农委为责任单位,相关镇配合。
(五)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
继续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和滥用添加剂现象;将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相结合,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台帐,强化出厂检验制度;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抽检,重点做好为世博园区餐饮单位提供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的检测,确保食品原料100%合格;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培育食品生产名牌产品和名优产品。
区质量技监局为食品生产监管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分局为保健食品、盒饭、桶饭生产监管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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