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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上海市宝山区健康促进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上海市宝山区健康促进委员会的通知
(宝府办〔2010〕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健康促进工作,推进健康城区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上海市宝山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工作职责为:负责落实推进本区建设健康城区和健康促进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协调本区健康城区和健康促进工作的重大问题;对街镇、各部门健康城区、健康社区和健康单位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查。上海市宝山区健康促进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 原  副区长
  副主任:张丽英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莫新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李士华  区卫生局局长
  徐荣森  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桂志良  区卫生局副局长、区爱卫办主任
  成 员:李征静  区公安分局政委
  李远锋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德发  区建设交通委党委副书记
  陶建中  工商宝山分局党委副书记
  王 岚  区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蒋碧艳  区教育局副局长
  阎志军  区文广影视局副局长
  吕所良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区公务员局副局长
  王 成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副局长
  柳国伟  区机管局副局长
  邢晓金  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赵瑞平  区商务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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