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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宝府办〔2010〕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招商办公室拟订的《宝山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

  宝山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服务,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工作合力形成,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为区域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动力。特建立宝山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将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我区招商引资工作。为确保联席会议全面高效、规范有序,制订《宝山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组成
  区长为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分管招商引资的副区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招商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区府办、区招商办分管领导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招商办。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以下部门组成:区府办、区政研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农委、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土地局、区合作交流办、区招商办、工商宝山分局、区税务分局等。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招商引资的重大方针、政策,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2、负责牵头招商引资工作有关政策、办法的制订和实施。
  3、规范招商行为,完善管理职能,对全区各街镇、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考核。
  4、审定联席会议有关制度,加强联席会议办公室和联络员队伍建设,确保联席会议规范、长效运行。
  5、及时发布宝山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信息。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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