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进一步深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纳入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基层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推行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继续开展遏制“红包”、开单提成、过度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
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增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为,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途径销售假药等不法行为。健全世博会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全面落实世博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各项工作。
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和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所需经费落实到位。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坚决禁止中小学以各种理由为学生统一组织征订任何形式的教辅材料。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政策,各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15%。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学校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以合作办学等为名进行乱收费的行为。逐步做好公办中小学出租、出借教育场地的清退工作。
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以规范治超站(点)为重点,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
继续深化治理“两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继续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进一步完善物业维修呼叫平台建设。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加大物业小区安全检查力度。进一步细化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条件和流程,建立动态监管机制。逐步建立物业企业和小区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并把信用信息作为企业资质评估、招投标管理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对小区经理以及保安、维修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责任意识、工作技能和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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