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区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开展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酒后驾车、客车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交通顽症的集中整治。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严禁各类不符合规定的营运车辆上路行驶。加大水上交通的监督力度,严禁自用船非法载客。
5、加强重点行业和特种设备的监管。区质监部门要对化工、冶金、有色金属等企业的起重、吊运、冶炼、铸造、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突出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有证使用、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6、加强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监管。各街镇、园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闲置厂房、“厂中厂”、来沪人员聚居地、出租房屋、废品回收站、小加工点、小仓库、“三合一”等场所的排查,彻底消除安全生产的死角和盲区,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
其他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围绕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
三、检查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冬季气候寒冷、风干物燥,是各类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频发期,特别是年底,一批世博会期间停建工地集中开工,部分企业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三超”现象突出,同时烟花爆竹也进入销售旺季。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通知》,市防火及安全生产电视电话紧急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情绪,确保安全稳定。
(二)落实措施,明确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各街镇、园区要全面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和严管态势。各有关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产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凡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无证无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各街镇、园区和区有关职能部门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要加大大检查、大整治的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对隐患排查疏漏、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对督办不力、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追究责任;对整改不到位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三)广泛宣传,重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