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梳理汇总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0日)。对前期调查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摸底情况登记表,分析全区消防设施建设、使用和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提交综合情况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消防设施普查工作是区委、区政府贯彻市关于“11?15”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加强我区消防工作。各街镇、园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小组开展普查工作。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普查人员的责任意识。要加强对普查人员的培训,使其进一步掌握消防设施的特点、性能及普查的基本要求,提高普查工作水平。
(二)周密组织,切实摸清消防基础设施的底数。本次普查涉及区域大、线多面广。各单位要周密计划、认真筹划,采取划片或区分路段等方式,逐条道路、逐个区域实施“全覆盖”地毯式的普查,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一条道路。要突出重点,对大型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地下人防、易燃易爆单位、学校医院、居住小区、消防重点监管单位的消防设施实施重点普查。
(三)边查边改,切实提高消防设施的完好率。普查中要注意检查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切实摸清消防设施现状及存在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设施故障,要责成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和修复,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对单位消防设施未按标准建立的,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进行补建;对已有消防设施建成后存有故障的,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维修、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四)区分层次,切实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本次消防设施大普查工作,是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消防设施而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在普查时,要注意区分层次,按类梳理;要注重边调查边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普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普查登记表和完善消防设施的意见建议,于12月20日前上报区建设交通委工程管理科(联系人:袁有志,电话:56171569)。
附件:
1.市政道路、公路消火栓普查登记表(略)
2.居住小区消防设施普查登记表(略)
3.居住小区消防设施普查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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