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档案局关于做好《宝山年鉴-2011》编纂工作意见的通知
(宝府办〔201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档案局拟订的《关于做好〈宝山年鉴-2011〉编纂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一月六日
关于做好《宝山年鉴-2011》编纂工作的意见
《宝山年鉴》作为地方综合年鉴,是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已连续出版了20本,为资政育人、宣传宝山和修志存史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
地方志工作条例》,提高年鉴编纂质量,更好的适应信息时代发展要求,现对《宝山年鉴-2011》的组稿和编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存真求实、资政育人”的编纂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客观地记载2010年全区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新变化、新成就和新经验,以及在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着重反映当年度事关全区的大事、新事、要事和特事,充分体现年度特点和宝山特色。
二、总体设计
全书总字数控制在75~80万字左右。体例主要包括部类、栏目、条目、彩图、表格等。收录范围为宝山区行政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的材料,时间界限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主要节点进度
(一)准备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各单位年鉴纂稿员及分管领导;对重点单位走访沟通。
(二)启动阶段(2011年2月),主要工作包括:召开年鉴纂稿员会议,商定年鉴条目;开展纂稿员培训;各单位纂写年鉴稿件。
(三)组稿阶段(2011年2月中旬至4月底),主要工作包括:及时督促各单位完成纂稿(稿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度和来稿质量情况。组稿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各单位、各部门请按时将稿件电子版传到专用邮箱(bsnj203@yahoo.com.cn,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年鉴材料”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