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以及现代服务业企业的扶持和培育,加强对重点优质企业的辅导与扶持。
三、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宝山区企业上市培育工程,进一步增强宝山区中小企业对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市场的认识,推动中小企业积极改制并通过上市融资寻求发展,使宝山区中小企业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规范运作水平明显提高,相当一部分企业成长性显著增强,一批优秀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十二五”期间,按照“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重点组织100家以上企业进行培育,50家以上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30家以上基本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上市推荐培育期,20家以上优质企业进入上市辅导培育期,5家以上企业实现上市。
四、遴选和培育
实施宝山区企业上市培育工程,着力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要着力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遴选和培育力度。
(一)建立并优化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
加强对全区企业的排队梳理,长短线结合加快推进上市后备梯队建设。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园区)要创新思维、拓宽视野,遴选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资产质量优、发展前景好和上市积极性高的企业,不断充实、优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平台建在区发展改革委(上市办),入库的企业由各街镇(园区)和区相关部门推荐。
(二)上市后备企业的基本条件
1、企业合法存续、具有上市意愿,已制定具体的上市工作计划、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2、企业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或《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或符合境外拟上市地的股票发行上市的有关要求;
3、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
4、行业地位独特或突出、行业经营环境良好的企业优先列入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
5、市(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区重点成长性企业优先列入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