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府办〔201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11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等十六部门关于推进本市中小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36号)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本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实施宝山区企业上市培育工程,着力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在宝山“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用,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贯穿落实到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各环节,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广泛调动企业、各街镇(园区)、中介机构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激发全区经济活力,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实施宝山区企业上市培育工程,着力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要坚持如下原则。
  (一)企业为主、多方参与原则
  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广泛调动企业和各专业机构的积极性,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园区)积极发挥鼓励、支持、引导作用,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培育企业上市工作氛围。
  (二)滚动培育、有序推进原则
  深入挖掘符合产业发展导向、成长性好、具有上市意愿的企业资源,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加大鼓励和支持力度,实现培育库的可持续发展。
  (三)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原则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