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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建设交通委制订的《宝山区开展建筑市场整治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3、督促整改。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原因,分类梳理归纳,逐个分析研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治理目标和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逐条逐项的进行整改治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
  4、建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自查情况,5至8月建立全覆盖的区建设工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建设工程综合信息动态查询;完善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系统,实现重大危险源实时动态监控。
  5、建立用工信息管理及建设工程刷卡上下班系统。3至4月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工地先行试点,5至6月在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工地试点推行。6月上旬召开全区项目单位工地用工信息化管理现场会。
  (四)市级抽查阶段(7月至10月)
  1、配合抽查:7月10日前,区各相关部门完成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受市相关管理部门的抽查。
  2、整改落实:10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针对市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抓好整改。
  3、健全机构:10月30日前,根据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至12月)
  1、总结经验。对一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梳理。12月20日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大会。
  12月25日前,区领导小组形成全区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的总结报告,上报区政府及市整治领导小组。
  2、建立长效机制。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评价,把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工程建设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
  3、接受督查。接受市领导小组对我区关于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的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本区建筑市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建筑市场整治工作,把这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把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带头深入工地现场了解情况,开展检查督查。
  (二)扎实开展自查。各相关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深入的自查自纠。一是注重全覆盖,通过全面调查摸底,认真细化自查环节的内容,做到底数清、项目清、问题清,明确建筑市场存在问题的环节和表现方式等。二是注重方法,从查制度、查程序、查台帐、查资金着手,特别是注重从管理的薄弱环节查找。三是注重查漏补遗。采取现场检查、分批交流检查等方式,全面梳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为下一步专项整治打下基础。各相关单位将自查情况于5月10日前报区建设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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