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得到有效遏止。通过整治建筑市场,严格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建立分包合同备案制度,依托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资质动态监管,有效遏止本区建筑市场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四)监理责任基本得到落实。完善监理招投标制度,基本解决监理取费问题;建立监理报告制度,提高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根据责权一致原则,切实落实监理在施工现场的责任。
(五)建设工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建成。通过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基本建成覆盖全区各类建设工程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监管公开透明。
(六)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得到加强。建立“条块结合”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体系,完善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系统,实行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负总责,有效落实专项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材料检测管理系统,确保工程建设使用材料质量合格安全;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得到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项目审批方面:查找项目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是否依法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规定的手续,着力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问题。查找改扩建、大中修等项目是否主动按要求纳入建设管理程序。
(二)项目招标投标方面:查找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投标或以肢解工程等方式规避招标问题和人为提高投标门槛、设定不合理评分办法等手段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是否存在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评标不公和投标人以各种非法手段相互勾结、违规投标等问题,着力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
(三)项目实施过程方面:查找是否存在施工和监理企业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扩大工程规模、变更工程设计等问题,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项目有重大安全事故与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是否存在现场监理不认真履职、监管薄弱等问题。着力解决转包和违法分包、偷工减料、施工监理不严格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四)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查找是否存在违反城乡规划的问题,着力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用地性质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
(五)资质、用工管理方面:查找建设项目是否存在分包单位无资质(或低资质)施工、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查找项目建设用工不规范、无有效证明、没有办理《民工用工信息卡》的问题,着力解决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和工程项目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
(六)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查找建设工程相关单位挂靠和租借资质、围标串标、承诺不兑现、代理不公的问题,查找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合同履约率低、中标后转包和违法分包的问题。着力解决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信誉缺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