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建设交通委制订的《宝山区开展建筑市场整治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宝府办〔2011〕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委、办、局:
区建设交通委制订的《宝山区开展建筑市场整治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宝山区开展建筑市场整治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1〕l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深刻反思、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整顿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城市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结合本区建筑市场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管理为重”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的各项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全面加强建筑市场整治,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健全政府监管体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二、工作目标
本次整治将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区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本区建筑市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各类建设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监管程序。通过建立健全机制制度,本区各级建设工程审批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流程,本区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包括房屋修缮中改扩建工程、市政大中修、水务工程、绿化工程、农田水利等建设项目)均纳入基本建设监管程序。
(二)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得到加强和充实,健全一支责权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的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形成本区各有关管理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建设工程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