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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山区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山区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府办〔2011〕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规划和土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连正华  副区长
  副组长:黄爱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邵雷明  区规划土地局局长
  宋国安  区监察局局长
  成 员:徐 芃  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金明虎  区监察局监察综合室主任
  刘建中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志刚  区经委副主任
  周剑平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张卫国  区农委副调研员
  金雄坤  区国资委副主任
  王普祥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邱大德  区审计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翁佩华  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陈 平  杨行镇副镇长
  赵 晖  月浦镇副镇长
  陈敏玉  罗泾镇副镇长
  傅文荣  罗店镇副镇长
  朱众伟  顾村镇副镇长
  顾 军  大场镇副镇长
  雷曙光  庙行镇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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