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推进内部公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加强内部公开,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少数人或个人滥用权力。在清权确权、规范权力运行过程中,要依据法定职责,着重从行政审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查找可能引发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切实防止权力滥用。区政务公开办将在年中召开工作推进会。
(五)全面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认真落实《2011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任务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违反《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
(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进一步推进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有机结合,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质量。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内容,重点公开涉农惠农、就业创业扶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落实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征地补偿、扶贫救灾资金等管理使用等情况和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发挥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便民服务中心等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中的作用。
(七)加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
认真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推进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按照中央要求和本市实际推进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和标准化建设。凡与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均应纳入服务中心办理。扩大进驻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范围并充分授权,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八)做好基础性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政府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抓好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确保高质高效履职。针对政务公开目前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实践创新。进一步加强本区各部门网站建设,切实办好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反映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