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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宝山区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的通知

  6、村镇银行加快组建并开业。2011年实现1家村镇银行开业,三年内开业的村镇银行达到2家。
  7、企业上市实现突破。全面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四个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重点培育50家以上拟上市企业,实现3家以上企业挂牌上市或申报材料获得受理。
  8、重点成长型企业助保金融资平台加快推进。在庙行镇试点的基础上,将助保金融资平台的相关实施制度予以完善并推广到其他有条件的街镇、园区。
  9、加大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关注科技金融、消费金融、航运金融、绿色信贷等创新金融模式,发挥好宝山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网的作用,努力创造“科技+保险”等各类新型融资平台,积极实践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引入至少3只金融创新产品。
  10、鼓励金融机构对区域金融发展做出贡献。设立宝山区金融创新奖,奖励和支持区域内的金融机构,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点,开发或引入金融创新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服务。
  11、促进宝山金融业快速发展的课题研究、决策咨询、政策出台等工作形成一批成果。根据金融发展特点以及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不断跟踪金融市场各类新问题,组织调研、研讨、报告,提出决策咨询意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鼓励各街镇、园区积极制定具有各自特色的配套政策。
  12、金融服务“民生”与和谐社会建设工作的抓手和实效进一步增强。积极协调大型新建居民区配套引入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改善某些金融网点安全隐患等问题,支持安全、便民的创新型消费金融服务企业落户宝山开展业务。
  13、金融业联合会等行业协会及社团组织的影响力和对区域贡献度进一步增强。积极搭建银政企良好的沟通平台,推动金融服务创新和新兴金融类企业引进,每年举办一次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和实际效果的金融主题论坛、推介活动、项目洽谈等。
  四、产业布局
  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江新区和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建设目标和步骤,结合各区域产业发展特点,形成东部、中部、南部三个各具特色、相互呼应、辐射联动的金融产业带,在产业带形成过程中进行政策聚焦。
  1、东部地区,以牡丹江路、宝莲城中央商务区、滨江地区为依托,重点推进综合性金融商务区建设。
  牡丹江路沿线,纵贯宝山东城区集聚大量的银行、保险、证券类金融机构,以资源整合优化为基础,形成金融业态丰富、功能突出的金融一条街,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宝山产业发展。以吴淞口国际邮轮港为依托,引进和培育外资银行营业机构、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宝山滨江新区建设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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