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宝山区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的通知
(宝府办〔2011〕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宝山区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宝山区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宝山区金融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主动融入上海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大局,主动服务宝山加快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的目标,根据《宝山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宝山区金融服务“调结构、促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宝山区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宝山区金融业发展的基础条件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本区金融工作和金融业发展。2008年8月,在上海各区县(除浦东新区)中率先成立区级金融服务办公室。近年来,宝山区加快“先行先试”和工作创新,金融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金融业态丰富,金融市场繁荣,呈现出活力发展、蓬勃有序的态势,为今后金融业的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空间,奠定了基础。
根据城市和金融发展的评估指标,宝山区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的集聚效应正在形成,金融市场规模逐年扩大。截至2010年底,19家银行在宝山开设营业机构,全区银行业存款余额1861亿元,贷款余额853亿元,居民储蓄存款余额938亿元。设立营业部的证券公司有17家,保险公司有7家;开业小额贷款公司6家,累计放贷909笔,累计贷款金额13.72亿元;融资性担保公司4家,累计担保855笔,担保余额43.67亿元;股权投资企业2家,典当行2家。2010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9亿元,可比增长18.4%,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10.8%。2010年9月,宝山区金融业联合会挂牌成立。
二、指导思想和推进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目标,主动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要求,以金融体系建设为核心,以金融创新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重点,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实际,通过政策辐射,形成区域特色产业与金融互动的良好格局,努力实现现代服务业从先导到主导的转变。鼓励和引导金融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新业态、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医疗卫生、教育、社保等民生事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实现宝山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宝山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推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