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住宅小区出入口监控系统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并予以指导;加强日常社区治安宣传和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小区道路、消防等基础设施改善项目的资金安排。
区绿化市容局:在实施部门提供绿化改造相关资料后,负责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区规划土地局:负责小区道路、消防等设施改善的规划审批;负责将消火栓设置内容纳入城市道路和供水专业系统规划。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汇总各街镇上报的有关数据及组织编制住宅小区道路、消防等设施改造方案;负责编制住宅小区改建计划和经费预算,并组织推进;负责加强物业、业主委员会的行业管理和指导。
区水务局:负责督促供水企业按照专业系统规划和技术标准,落实消火栓的建设及其给水管线的铺设工作;负责督促供水企业对给水管线和消火栓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区民防办:负责住宅小区公共地下室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公共安全隐患问题的定期检查及落实整改。
区消防支队:提供消防技术指导,负责新增消火栓位置确认及竣工后验收;负责对新、改建道路及新建小区消防设施验收工作;负责消火栓监督管理,对违法使用消火栓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消火栓进行日常检查,做好消火栓的编号、建档等工作;负责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演练工作。
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负责小区内占用、堵塞消防、救护等应急抢险车辆通道的违章建、构筑物等的执法取缔工作。
各街镇:负责所辖区域内小区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编制小区道路、消防等设施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小区业主意见征询及建成后小区道路、消防等设施的移交工作;负责会同城管、社区民警、居委会、物业等相关单位定期对住宅小区占用、堵塞消防、救护等抢险通道(包括楼道、应急通道)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堆积物等各类路障的清除工作;负责住宅小区公共部位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及清理工作;负责加强居委会(村委会)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住宅小区内外增建消火栓
增建现有消火栓不能完全覆盖的72个住宅小区内外174个消火栓,其中47个小区内增建104个消火栓,40个小区外道路上增建70个消火栓(见附件1)。
(二)抢修损坏的市政消火栓
根据区消防支队排查提供的情况,从今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对全区道路上已损坏的499个消火栓进行抢修。